胳膊被捏淤青是否算作家暴?
我和家人有点矛盾,他生气时捏我胳膊,结果胳膊都淤青了。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算不算家暴,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到底是不是家暴,有什么依据和标准来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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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胳膊被捏淤青是否算作家暴,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从身体侵害的角度看,如果胳膊被捏淤青是偶尔发生的冲突中出现的,可能较难直接认定为家暴。比如夫妻间因一时争吵,一方情绪激动捏了另一方胳膊致淤青,且平时双方关系正常,没有其他暴力行为,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偶发的肢体冲突。 但要是这种行为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或者伴随其他控制、威胁等行为,就很可能构成家暴。例如,一方长期通过捏、打等方式对另一方进行身体伤害,即便伤害程度看似不严重,但频繁出现胳膊被捏淤青等情况,就符合家暴中身体侵害的特征。 此外,判断是否为家暴还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果行为人是出于故意伤害、控制对方的目的而捏胳膊致淤青,那么也更倾向于认定为家暴。 如果遭遇疑似家暴的情况,受害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如拍照记录淤青情况、保留就医凭证等,并可向相关部门如居委会、妇联等求助,必要时可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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