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帮信罪是否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


犯了帮信罪并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帮信罪。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有明确规定。 以下这些情形都有可能结案: 一是案件破获了,但却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这叫销案。比如参与帮信的人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可能就不认为是犯罪,也就不用再追究责任,案子就可以结了。 二是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这种情况下案件进入“破案”状态,后续按照正常司法流程推进,最终结案。 三是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因为人都不在了,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四是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过了这个期限,司法机关一般就不再追诉了,案件也可以结案。 另外,刑事案件不同阶段有不同结案方式。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尚未达到立案的条件,会做出不予立案的结果来结案;在检察院阶段,检察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做出不起诉决定来结案;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会做出判决来结案。 所以,帮信罪的结案与否,不是单纯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全部到案,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的。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销案:在立案程序中,出现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时,对案件进行撤销处理。 追诉期: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司法机关一般不再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