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金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对方给了我一笔聘金。我有点搞不清楚这笔聘金到底算不算我的个人财产。万一以后婚姻出点状况,这聘金的归属就成问题了。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聘金是不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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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彩礼,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取得的、只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他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聘金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或者女方本人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双方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这种情况下聘金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好比别人送礼物给你,明确是送给你一个人的,那这个礼物就只属于你。 然而,如果聘金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的,并且没有特别说明是给女方个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双方都有份的财产,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如果双方有关于聘金归属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聘金归女方个人所有,那聘金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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