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是以户籍为准吗?
我不太清楚出生人口的界定标准,想知道是不是以户籍来确定出生人口呢?我家孩子刚出生,还没来得及上户口,那在统计出生人口的时候算吗?我很想弄明白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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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的统计并非以户籍为准。从法律和医学的角度来看,出生人口指的是脱离母体后,有生命体征(如呼吸、心跳等)的婴儿。 在医学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里的“出生时”,就是婴儿脱离母体并存活的那一刻,意味着婴儿从出生起就拥有了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即使还未办理户籍登记,也属于出生人口的范畴。 而户籍登记是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管理的一项行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表明户籍登记是在婴儿出生之后进行的一个程序,它是对已经出生的人口进行身份信息的记录和确认,而不是作为判断是否为出生人口的依据。 所以,无论婴儿是否办理了户籍登记,只要其出生并存活,就应被统计为出生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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