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赡养人信息一定要填吗?

我在进行一些涉及赡养相关的申报或填写时,不太清楚共同赡养人信息是不是必须要填。比如说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赡养老人这项时,不知道自己这种有兄弟姐妹的非独生子女情况要不要填共同赡养人信息,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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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赡养人信息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一定要填,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如果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赡养老人相关事项时,情况有所不同。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共同赡养人,也就无需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 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此时就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包括共同赡养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分摊方式等,因为这涉及到扣除额度的分摊问题。 在其他一些非涉税的普通情况中,如某些一般性的家庭赡养情况登记等,是否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可能取决于具体的表格要求和实际情况。若表格明确要求填写,那通常就需要填;如果只有自己承担主要赡养责任,或者共同赡养人的情况不明确,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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