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我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家人各种威胁、施压,最后和一个我不喜欢的人结了婚。现在我心里特别纠结和难受,想知道这种受胁迫而成的婚姻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啊?要是无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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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首先来解释一下可撤销婚姻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这种婚姻关系存在瑕疵,法律给了受胁迫一方一个选择的权利,可以决定是否要继续维持这段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婚姻被撤销后,就会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看,这段婚姻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被撤销婚姻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总之,如果是受胁迫结婚,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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