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同居是否合法?
刚离婚不久,和前任因为一些现实原因又住到了一起,心里有点担心这种做法会不会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后又同居到底合不合法,会有什么后果之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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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同居一般是合法的。在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同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只有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成为合法夫妻,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共同生活居住关系。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此时选择同居,是双方的自由,法律对此不加以干涉。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同居,这种关系并不像合法婚姻那样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比如在财产方面,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双方的财产各自独立,不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分割方式;在人身关系上,彼此之间也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如果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结婚,却还和前配偶继续同居,这种情况就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甚至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相关概念: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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