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仍然同居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我和配偶离婚了,但因为各种现实原因还住在一起。我心里一直不太踏实,担心这样的行为会违反法律规定。我想了解一下,这种离婚后仍然同居的情况,到底在法律上是怎么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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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仍然同居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同居属于非法同居,即法律并不保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双方在身份上不再是夫妻。此时,当事人是否选择继续同居,属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法律并未对此进行限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后其中一方已经再次登记结婚,却仍然与前配偶同居,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重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同居不违法,但如果涉及到重婚的情形,就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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