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与他人同居是否算重婚罪?
我结婚了,但是现在发现另一半在婚内和别人同居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构成重婚罪,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怎么界定的,到底什么样算重婚罪,什么样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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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内与他人同居是否算重婚罪,我们得先了解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通俗来讲,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判定重婚罪的法律依据。 那么婚内与他人同居是否就一定构成重婚罪呢?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是同居,但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也没有宣称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重婚罪。例如,夫妻中的一方在外面和他人有同居行为,但周围的人都知道他们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关系,并没有认为他们是夫妻,那就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比如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邻居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了重婚罪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事实婚姻的特征。所以,婚内与他人同居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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