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继承的房子份额可以卖给别人吗
家里因为房子继承的事情进行了调解,我也确定了自己的继承份额。现在我有点缺钱,就想着能不能把我这部分房子份额直接卖给别人换点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调解继承后的房子份额能不能卖给其他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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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继承的房子份额是可以卖给别人的,但有一定的条件和流程要求。 首先,要明确继承份额的性质。继承份额具有人身依附性,但最终会以财产形式体现,继承人对其有处分权。这意味着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继承人可以处置自己所继承的房子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是经过调解确定了房子继承份额,那么在这之后,继承人有权处置自己合法获得的份额。 不过,在出售房子份额之前,需要先完成继承手续。继承人须依规定准备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地产权属证明、遗产公证文件及房产测绘报告等资料,向房地产业交易中心提出继承申请,办理税务核定并取得完税凭证后,更换新产证。只有完成这些步骤,才真正取得了房屋相应份额的完整产权,此时才可以将其卖给别人。 另外,还涉及房屋共有等情况,如果房子是多个继承人按份共有,那么在出售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在售卖时也要遵循相关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总之,调解继承房子份额在完成继承手续、明确产权等一系列流程后是可以卖给别人的,但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操作,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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