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继承的房子份额可以卖给别人吗
家里通过调解确定了我在继承房子中的份额,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想把这部分份额卖掉换点钱应急。就是不太清楚这种通过调解继承得来的房子份额,能不能卖给别人呀?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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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继承房子份额是可以卖给别人的。首先要明白继承份额的性质,继承人之间通过协议等方式对继承份额进行划分并转让,这实际上属于对财产所有权的转让 。虽然继承份额具有一定人身属性,但最终是以财产形式确定下来,作为财产的继承人是享有处分权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法律是支持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处理包括份额转让进行协商等操作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定的程序要走。在尚未完成房屋继承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销售该房产份额的。需要先依规定准备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地产权属证明、遗产公证文件及房产测绘报告等资料,向房地产业交易中心提出继承申请,办理税务核定并取得完税凭证后,更换新产证。完成这些手续,取得相应继承份额所有权后,方可进行转让给他人的操作。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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