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是否还需要冷静期?
我和配偶商量好了,都愿意离婚,也签好了协议。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不太清楚我们这种双方自愿的情况是否也要经历冷静期。想具体了解下相关规定以及冷静期的具体要求。
展开


双方自愿离婚仍然需要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从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即便自愿离婚,也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逾期未申请,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