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的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别人有债务纠纷,现在手上只有当时欠条的复印件,原件找不到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又不确定这欠条复印件有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欠条复印件到底有没有用,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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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条的复印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存在一定的条件限制。 首先,要明确证据在法律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表明,证据包含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等多种形式,而且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里的欠条就属于书证的一种。 通常来说,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这是因为原件、原物能最直接、最准确地反映事实情况。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欠条复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和相应的证据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存在特殊情形除外:一是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是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这是因为复印件相对原件而言,证明效力较弱,其真实性可能存在一定瑕疵。如果只有欠条复印件,而没有其他证据辅助,在诉讼中很难被法院完全认可来证明相关事实。只有当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真实有效的间接证据能够佐证待证事实,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时,复印件才能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相关概念: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比如合同、信件、遗嘱等,欠条也属于书证的一种。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简单说就是在法庭上对证据进行质疑、辩论的过程,以确定证据是否能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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