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把医保账户余额划走了合法吗?

我收到通知,法院把我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划走了。我不太明白法院这么做合不合法,我又没犯什么大错,就是有点债务纠纷。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法院有没有权力这么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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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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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法院划走医保账户余额是否合法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医保账户余额的性质。医保账户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住院费用等大额医疗支出,而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参保人自己缴纳的部分,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购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常情况下,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的医疗需求。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履行,且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的前提下,是可以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法院划走医保账户余额是有可能合法的,但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您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问题,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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