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出的书面认定,对当事人权益保护和事故处理意义重大。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含这些内容: 首先是基本情况部分,会写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比如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车辆的型号、颜色、牌照号,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状况、交通标识以及当时的天气、光线等交通环境信息。 其次是事故经过描述,会详细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也就是事故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行驶方向、速度,各方当事人的具体行为等,这是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证据及成因分析,会列举事故发生的证据以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证据可能有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监控视频、车辆检验报告等;成因分析则是基于这些证据,对事故是如何发生的进行深入剖析,比如是一方超速、违规变道,还是因为天气原因导致视线受阻等。 再者是责任认定部分,会明确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等。 最后是落款部分,会载明作出该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以及日期,并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出的书面认定。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