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计算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简单的“计算”出来的,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据相关规则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 首先,如果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这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说,一方闯红灯,直接引发了交通事故,那闯红灯的这方就要负全部责任。 要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就要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不同责任。一般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一方违规变道,另一方超速行驶,双方对事故发生都有过错,就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主次责任;要是双方过错程度差不多,就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这样规定是为了公平、公正地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全面考量事故发生时各方的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最终确定责任归属。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主要责任:在事故中,一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承担主要的责任比例。 同等责任:双方或多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相当,承担相同比例的责任。 次要责任:一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承担相对较小的责任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