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上门讨债算不算是私闯民宅?
我是个债权人,之前借了钱给别人,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对方却耍赖不还。我上门去讨债,结果对方说我是私闯民宅要报警。我就想问问,我这种债权人上门讨债的情况,到底算不算私闯民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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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债权人上门讨债是否算私闯民宅,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私闯民宅。私闯民宅指的是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批准,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也提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债权人在上门讨债时,经过了债务人的同意进入其住宅,并且在讨债过程中没有出现债务人要求其离开而拒不离开等情况,那么一般不构成私闯民宅。例如,债权人礼貌地敲门,向债务人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债务人邀请债权人进屋协商还款事宜,在协商过程中也没有发生不愉快,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私闯民宅。 但要是债权人没有经过债务人允许,强行进入债务人住宅,或者债务人明确要求债权人离开,而债权人却拒不离开,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私闯民宅了。比如,债权人直接破门而入,或者债务人打开门后明确拒绝债权人进入,债权人却强行挤进去,又或者协商不欢而散后,债务人要求债权人马上离开,债权人却赖着不走,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私闯民宅。所以,债权人上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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