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是否会通知户籍所在地?
我家里人被刑拘了,我想知道公安机关会不会把这个事儿通知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很担心,所 以想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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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关于被刑拘是否会通知户籍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里重点说的是通知家属,而不是户籍所在地。通知家属主要是为了保障家属的知情权,让家属知晓被拘留人的情况。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家属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难以获取,而户籍所在地可能有家属或者其他能联系到家属的途径时,公安机关也可能会联系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来间接通知家属。
“无法通知”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被拘留人家属地址、联系方式不明的等。“有碍侦查”的情形一般是指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况。
所以,被刑拘本身法律规定是通知家属,而不是户籍所在地,但实际中可能存在通过联系户籍所在地来间接通知家属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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