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旷工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旷工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和员工结束劳动关系时,公司要给员工一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职工旷工的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那么用人单位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如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等)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职工确实旷工达到了规定的天数,公司以此为由辞退职工,职工就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或者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例如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或者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职工,可能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在这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职工不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职工旷工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并且及时向公司说明了情况,那么公司也不能简单地以旷工为由辞退职工。比如职工突发急病住院,无法及时请假,事后也提供了医院的相关证明,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职工可能就不合理,职工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 综上所述,职工旷工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关键在于旷工行为是否严重违反了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职工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