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写的欠条算数吗?


在协议离婚时写的欠条一般是算数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欠条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它代表着一方欠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了欠条,这本质上就是一个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欠条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所以它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其次,要判断欠条是否算数,还需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协议离婚时,如果出具欠条的一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其真实自愿地写下欠条,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欠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欠条就是有效的,在法律上是算数的。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写下的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种情况下,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欠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