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算离婚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没去领离婚证。现在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到底还算不算夫妻。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有离婚协议却没离婚证到底算不算离婚,判断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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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不算离婚。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协议,它比较特殊,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没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只是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法律明确要求不仅要有离婚协议,还得进行离婚登记。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系列规定说明,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完整流程,最终领取到离婚证,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所以,仅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在法律上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还是夫妻。若要真正离婚,要么按协议离婚流程完成登记领取离婚证,要么通过诉讼离婚取得法院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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