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是否就意味着进入老赖黑名单了?
我因为一些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心里很慌,不知道被强制执行是不是就等同于成了老赖上黑名单了。我也不是故意不还钱,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想了解下这两者到底是不是一回事,被强制执行后有哪些情况会被列入老赖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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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并不直接等同于进入老赖黑名单。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就会启动执行程序,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这一程序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而老赖黑名单,正式名称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也就是说,只有当被强制执行的人存在上述这些法定情形时,才会被列入老赖黑名单。所以,被强制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程序的启动,只有符合特定条件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进入老赖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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