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钱理由是假的算诈骗吗?

我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有人向我借钱时编了个假理由,现在我担心这是不是诈骗行为。我想知道这种编造虚假理由借钱的情况,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诈骗,具体该怎么判断呢?
展开 view-more
  • #借贷诈骗
  • #非法占有
  • #民事纠纷
  • #借款纠纷
  • #诈骗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借钱理由是假的不一定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借贷型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和普通民间借贷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 **偿还能力**:如果借款人借款时已经债台高筑,或者收入微薄甚至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却仍然大量向他人借款,即便出具了借条,也很难认定其有还款意愿,这种情况下可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甲本身负债累累,没有稳定收入,却编造虚假理由向多人借款,就可能被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 **借款用途**:涉嫌诈骗罪的借款人往往会在借款时编造合理的借款用途,比如孩子上学、看病住院等,但随后并没有将钱款用于该用途,而是肆意挥霍或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等,这种情况也可以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乙谎称自己孩子生病急需用钱看病向他人借款,结果却把钱拿去赌博,这就可能构成诈骗。 - **还款情况**:如果借款人虽有支付利息或部分还款的行为,但实际上是拆东补西、转移挥霍,以此继续占有借款人资产或拖延还款,即其不能还款的本质是不想还款,通常也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丙向丁借款后,每次只还少量利息,大部分钱都用于自己挥霍,且没有实际的还款计划,这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从法律条文来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他人陷入错误意识处分财产,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才成立诈骗罪。 如果行为人虽然用虚假理由借钱,取得了财产,但是承诺了债权债务关系,承认对他人的财产性利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一直拖着不还,这种情况并不成立诈骗罪,只是民事上单纯逃避债务的关系,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民事途径解决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