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他人吸毒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收容他人吸毒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看,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食毒品场所的行为。这里的“容留”,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场所,比如主动邀请吸毒者到自己家中吸毒;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例如吸毒者找上门要求借地方吸毒,行为人同意了。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有偿的,像收取一定费用让吸毒者在特定场所吸毒;也可以是无偿的。提供的地点范围比较广泛,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常见的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而且,不论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其次,该罪的构成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主体和主观方面的条件。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一般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吸毒而故意为其提供吸毒场所,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构成本罪不要求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 关于法律依据及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