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和别人有了孩子是不是重婚罪?
我发现身边有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别人有了孩子,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我想了解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婚内与他人有孩子会构成重婚罪,什么情况下又不构成。
展开


婚内和别人有了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明确重婚罪的概念。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上的结婚,即进行婚姻登记;也包括事实上的结婚,也就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其次,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只是婚内出轨与第三者生育了孩子,但并没有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没有与第三者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偶尔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子女,但双方并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也没有长期稳定地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就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在婚内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公开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并且生育了孩子;或者与第三者又办理了结婚登记,且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那么就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