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家父母出钱买了房。婚后呢,他家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了。现在我们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我就担心万一以后真过不下去离婚了,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俩的共同财产,我想清楚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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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在法律上通常以产权登记为准。当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时,从物权角度看,这是一种物权的变动行为,意味着女方对该房屋也享有了一定的产权份额。 其次,这种加名行为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后,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可认定为男方父母或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因此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若日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面临离婚,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具体的分割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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