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吗?


住房公积金通常情况下是必须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为职工在住房方面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从法律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这表明单位有义务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等相关事宜。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这进一步强调了单位在职工入职和离职时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操作要求。 另外,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些规定从法律责任的角度,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 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者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现象。但从法律层面来说,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缴纳性质的,职工如果遇到单位不缴纳的情况,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