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盗窃罪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好像没经过同意就拿了别人东西,一直不还,我就想知道这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是不是就算盗窃罪啊?我想详细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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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盗窃罪,而是可能构成侵占罪。 首先来说说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构成盗窃罪。通俗来讲,就是通过秘密的方式,趁人不注意等手段去偷拿别人的财物,并且达到一定标准或者符合一些特定情形。比如,多次偷偷去别人家偷东西,不管每次偷多少,都可能构成盗窃罪;或者携带凶器去偷东西,这也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一般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可能认定为数额较大 。 而侵占罪呢,《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打个比方,别人把东西交给你帮忙保管,你却想自己留下不还了,而且东西价值还挺高,人家找你要你还不给,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再比如,你捡到别人遗忘的贵重物品,失主找来要,你却不还,也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意思就是得由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诉。 所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不能简单地就认定为盗窃罪,要根据具体情况,看行为方式、财物性质等因素来判断到底构成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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