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处于分居状态,这段时间各自都有一些收入。我不太清楚这些收入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是算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还是各自的财产呢?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展开


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婚姻关系并不会因为分居而解除,只有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才能消灭婚姻关系。所以,在分居期间,双方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分居期间双方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