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骑电动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骑电动车撞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在下班骑电动车过程中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且经相关部门认定本人承担的不是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责任,此时员工的受伤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也有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上下班途中”作出了明确解释,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比如,员工下班途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后再回家,只要时间和路线合理,也属于“上下班途中”。 若要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等;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例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病历材料等。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大致如下:工伤职工或其雇主应在事故发生后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伤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工作;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专家小组的鉴定结果,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做出最终的鉴定结论;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须在得出鉴定结论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雇主,同时抄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