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去打美容针,那个打针的人无证且出事故了,介绍人要担责吗?
我朋友介绍我去打美容针,结果给我打针的人没有相关证件,现在还出了事故,我心里特别慌。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介绍我去的朋友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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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介绍人事先对打针的人无证经营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形并不知情,那么介绍人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推荐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场景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主要责任在于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就好比在正规房产中介服务中,中介只是提供房源信息,若后续房东与租客产生纠纷,只要中介没有过错,一般无需担责。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其对共同侵权等责任承担情形作出了规定,在这种美容针事故中,如果介绍人没有共同侵权等过错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介绍人事先知道打针的人没有相关证件,仍然介绍他人前往,那么介绍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下,介绍人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可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另外,如果打针的场所并非合法的医疗机构,且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也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总之,要判断介绍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事故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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