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致病原体是否违法?


在法律层面,招致病原体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违法,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和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如果是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心态,导致病原体传播并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或者他人身体健康,就很可能会涉及违法。故意传播病原体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病原体传播的后果,并且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重大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原体传播,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等,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招致病原体传播是因为违反了相关紧急状态下的防控命令等,也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如果只是普通的、非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招致病原体情况,一般不构成违法。但如果因个人行为导致病原体传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