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合同没签算违约吗

我之前和卖家口头谈好了购房的事情,也交了部分定金,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签购房合同。卖家说我违约了,要扣我定金。我就想问问,这种没签购房合同的情况,到底算不算违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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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购房合同没签是否算违约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违约”这个概念。违约,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得先有合同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合同的形式并不局限于我们常见的纸质书面合同。 如果双方只是有购房的意向,还没有正式签订任何形式的购房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等,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违约问题的。因为没有合同,就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也就谈不上违反约定。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认购书、意向书等预约合同,并且在这些预约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将来要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条款,以及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那么,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就可能构成违约。比如,预约合同里规定了在某个时间点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一方却无故拖延不签,就违反了预约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在协商购房过程中,一方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另一方遭受了损失,即便没有签订合同,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法律上被称为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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