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算不算离婚?
我和配偶申请了离婚登记,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但因为一些事情还没去办手续。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我们到底算不算离婚了,会不会影响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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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不算离婚。 首先,离婚冷静期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维护婚姻稳定、避免夫妻冲动离婚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具体来说,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为冷静期。在这30日内,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当30日的冷静期届满后,还需要双方在接下来的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去办理,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发生改变,比如财产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也依然存在。 总之,只有完成了所有的离婚手续,领取到离婚证,才能在法律上认定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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