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全包拿了钱就走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
我家在农村建房,找了个全包的施工方,结果他们拿了钱就走了,活也不干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诈骗,也不清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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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农村建房全包拿了钱就走是否属于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的法律概念。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是关键,就是说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正常履行建房义务,只是想把钱骗到手据为己有。 如果建房者在承接建房工程时,就打算骗钱,比如虚构自己的施工能力、资质等,让房主相信他能建好房子,拿到钱后就消失不见,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诈骗。例如,某人谎称自己有专业的施工团队和丰富的建房经验,与房主签订全包合同并收取费用后,并未安排施工,且无法联系,这就符合诈骗的特征。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然而,如果建房者一开始是有诚意建房的,只是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资金周转困难、突发疾病等,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而离开,并且没有故意隐瞒或者欺骗房主的意图,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例如,施工方在施工一半时,遇到资金链断裂,无法购买建筑材料继续施工,但他们及时告知了房主相关情况,这种就不属于诈骗。对于这种民事违约行为,房主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退还部分款项、赔偿损失等。 总之,判断农村建房全包拿了钱就走是否属于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获取钱财时的主观意图和是否存在欺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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