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未离婚但与别人生了孩子算不算犯法?
我发现妻子在没和我离婚的情况下和别人生了孩子,心里很不好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怎么定性,会不会涉及到犯罪,我又能通过什么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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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未离婚但与别人生了孩子,不一定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从重婚罪的角度来看,重婚罪是一种刑事犯罪。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婚,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包括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就是说,如果妻子只是和别人生了孩子,但并没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不属于刑事犯罪。 其次,虽然这种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和公序良俗。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丈夫,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妻子未离婚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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