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给加班费是否违法?
我是一名临时工,最近经常被要求加班,但老板一直没给加班费。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临时工不给加班费是不是违法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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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临时工”这一概念并不准确,一般来说可以将其理解为与用人单位建立短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论是长期工还是所谓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获得加班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临时工”加班,就应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若用人单位不给“临时工”加班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加班费。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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