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小孩给别人养是否犯法?


介绍小孩给别人养这种行为,在不同情况下,法律的判定是不一样的。 首先,如果单纯是出于好心帮忙,没有收取任何手续费、好处费等财物,主观上也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来说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不过,即使是这种免费介绍,收养关系也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如果在介绍过程中收取了相应的费用,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因为正常合法的收养关系是不允许存在金钱交易的。这种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很可能会涉嫌拐卖儿童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4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同时,送养人也有严格规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也必须符合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此外,如果送养的孩子超过14周岁,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送养孩子,不仅收养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给子女造成损害的 ,送养人还可能涉嫌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介绍小孩给别人养这件事要谨慎对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确保孩子和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相关概念: 收养关系:就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经过合法登记后受到法律保护,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抚养、教育等责任和义务。 送养人:就是把孩子送出去让他人收养的人,在法律上有特定的范围限制。 收养人:就是收养孩子的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