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租车是自己买的,交通局要无偿收回合法吗?

我买了出租车准备运营,现在交通局却要无偿收回,这让我很困惑。我不清楚交通局这么做有没有依据,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有哪些权利,想了解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交通局可以无偿收回,什么情况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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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交通局无偿收回自己购买的出租车是不合法的。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我国宪法、民法以及相关物权法规定,无偿收回经营性车辆是非法律行为。出租车作为特殊性的经营性车辆,包含车辆本身、用于运营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运许可证等)以及涉及数额庞大的营运保险等方面的开支。 出租车经营权通常属于出租公司。若政府要收回,正常情况下通过协商会给予一定补偿,因为没有具体法律文件支持出租车可以被无偿收回。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交通局有权无偿收回出租车经营权。例如,出租车公司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后,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未将车辆投入营运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交通局可无偿收回;又如出租车经营权不得倒卖和私自转让,一经发现,交通局也可无偿收回倒卖或私自转让的出租车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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