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规定不退费是否合法?
我最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有条款说不能退费。我有点担心这个规定对自己不利,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合同里规定不退费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呀?主要就是想搞清楚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这个不退费条款。
展开


合同中规定不退费是否合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合同订立遵循一定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且条款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样的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 然而,单方加重对方主要义务,免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己方主要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比如一些格式合同,商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设置“不退费”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这种条款往往是不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不退费”条款符合上述条件,一般是合法的;反之则可能不合法。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要是因为“不退费”条款使得一方获取不当利益,给对方造成损失,那该条款就不合法,受损方有权要求退还费用。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合同中规定不退费就一定合法或不合法,要结合合同具体内容、双方实际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意思自治:就是合同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合同内容,前提是不违法和不违背公序良俗。 格式合同:通常是一方预先制定好,另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没有太多协商空间的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