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卖二户合法吗?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和卖家谈好了价格也签了合同交了钱,后来才知道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种一房卖二户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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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卖二户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并且涉及到民事和刑事两个层面的问题。 从民事层面来讲,这种行为容易引发违约及赔偿责任。当房屋出卖人将同一房屋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时,必然会对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这就构成了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还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购房者买房交了首付,若卖方一房二卖,卖方需向购房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可能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购房者如果顺利买到房后房屋增值等可获得的利益。 从刑事层面来说,如果存在诈骗企图,且签订买卖合同后拒交房屋亦不退款,则可被视为诈骗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等情形的,会被处以相应刑罚。比如,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或者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等情况,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形不被认定为犯罪,比如出卖人作为实际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将房屋选择过户给一人,对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房款的;出卖人虽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买受人,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名为房屋买卖,实为以房抵债的等情况,一般作为民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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