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要争取吗?
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已经给出了责任划分,但我觉得这个划分不太合理,对后续赔偿等问题可能有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去争取重新划分责任,争取的话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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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需要争取,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指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如果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没有异议,事故双方只需依据此责任比例,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合理的赔偿方案。若能够达成共识,则可直接进行相互赔偿;如若未能达成一致,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裁决,决定最终应赔偿金额。 然而,如果当事人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是可以争取的。比如存在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责任划分有误,或者对责任认定所依据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有异议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的三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提出复核申请。在申请中,请明确列出复核请求、理由及相关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事故的复核只能进行一次,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果复核的结果仍然无法让人满意,那么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要做好相应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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