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给对方花钱是否正常?
我在网上谈恋爱,经常给对方花钱。有时候我也会犹豫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网恋给对方花钱到底正不正常,会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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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网恋给对方花钱本身一般是正常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如果是在恋爱过程中,一方出于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等目的,自愿给予另一方小额的金钱或者礼物,比如节日发个小红包、送个小饰品等,这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种小额的赠与一旦完成,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然而,如果花钱的数额较大,比如赠送价值昂贵的珠宝、车辆等,或者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对方大额钱财,情况就可能有所不同。当双方恋爱关系终止时,给予钱财的一方可能会主张这不是单纯的赠与,而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最终未能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受赠方可能需要返还。 另外,如果在网恋过程中,一方以虚假身份或者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另一方的钱财,达到一定数额,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网恋给对方花钱本身正常,但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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