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写收据再收钱是否可行?
我和别人有一笔交易,对方要求我先给他写收据,之后再把钱给我。我有点担心,先写了收据万一他不给钱怎么办。但又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先写收据再收钱,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展开


在法律层面,先写收据再收钱是可以的,但这种操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收据的概念。收据是一种用来证明收到款项或者物品的凭证。它表明了收款方已经从付款方那里得到了一定的财物。从民事交易的角度看,法律并没有禁止先出具收据再收取款项这种行为,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确定付款和出具凭证的先后顺序。 然而,先写收据再收钱存在风险。因为一旦出具了收据,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收据就可能被视为已经完成收款的证明。如果付款方事后不履行付款义务,收款方要证明自己实际上并未收到款项就会比较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收款方主张虽然写了收据但没收到钱,那么收款方就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者有第三人在场见证未实际收款等。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收款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所以,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收款方在决定先写收据再收钱时,应当谨慎考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风险,例如在收据上注明“款项未实际支付”等类似字样,或者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和方式等。这样即使后续出现纠纷,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