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警察说不用挂失,这合理吗?
我前几天不小心把身份证弄丢了,去派出所想挂失,结果警察说不用挂失。我有点担心,万一别人捡到我的身份证干坏事怎么办?警察说不用挂失,这到底合不合理呀?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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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警察说身份证丢失不用挂失是有一定依据的。在2016年公安部曾明确表示,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后,无需挂失。这是因为挂失并没有被纳入现行的法定程序。 不过,虽然挂失不是法定程序,但从个人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说,采取一定措施是必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意味着如果有人冒用你的身份证,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你无需对冒用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为了降低风险,建议你尽快补办身份证。补办的过程就相当于向公安机关报备了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在办理新身份证时,旧身份证会在公安系统中被标记为失效。同时,你可以保留好补办身份证的相关凭证,以证明身份证的丢失时间和补办情况。 此外,你也可以选择进行登报声明,但这并不是法定的必要步骤。登报声明可以作为一种辅助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总之,虽然不用挂失,但要及时补办身份证,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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