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没有公示合法吗?
最近碰到了征地拆迁的事儿,发现相关部门压根就没有进行公示。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也不清楚这会对我们的权益有啥影响,更想知道碰到这种事儿我们能有啥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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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没有公示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在集体土地征收方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且拟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当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其次,从公民权益角度讲,公示是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环节。没有公示,被征地拆迁人就无法了解征收补偿方案等重要信息,可能导致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影响其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遇到征地拆迁未公示的情况,被征地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示补偿方案;若申请无果,可以向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收集证据,如拆迁通知、现场照片等,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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