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适用于侵权?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留置权和侵权这两个概念有点迷糊。想弄清楚留置权在侵权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适用。就是想知道在实际生活里,如果发生了侵权事件,能不能按照留置权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呢,希望能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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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通常并不适用于侵权情形。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留置权,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简单说,就是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债务人又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这个动产并且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而侵权呢,指的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像侵害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主要解决的是侵害后的赔偿问题。 一般情况下,二者差别明显。比如在常见的合同关系里,甲基于保管合同合法占有乙的物品,乙要是不支付保管费,甲能行使留置权,这是基于合同关系,并非侵权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讲,留置权的成立有严格条件。取得留置权,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要已届清偿期,而且债权的发生要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通常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侵权行为并不满足这些条件,所以不能成立留置权。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侵权行为导致了类似于留置权产生的法定情形,可能会存在交叉适用的争议,但这不是典型的留置权在侵权中的适用。总体来说,留置权主要在债的担保领域发挥作用,和侵权所处理的权益侵害赔偿问题是不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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