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已经作废了吗?
我最近处理一些婚姻相关的法律事务,以前经常听到婚姻法,现在好像很少提了。我有点疑惑,想问问现在婚姻法是不是已经作废了呀?要是作废了,那现在处理婚姻问题依据什么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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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经作废了。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止。 在《民法典》施行前,《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它规定了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而如今《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替代了原来的《婚姻法》,承担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功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完善和修订。例如,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外,还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所以,现在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应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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