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继承法等废止了吗?


是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已经废止。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典整合了多部民事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婚姻法主要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它规定了结婚、离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继承法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法律,明确了遗产的范围、继承的方式、继承人的顺序等。随着民法典的施行,这些法律的相关内容被纳入到民法典中,形成了更为系统和完善的法律体系。 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替代了原来的婚姻法,对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方面做了规定。比如,在离婚冷静期方面,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离婚协议书》(联存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的继承编替代了原来的继承法,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等方面做了规定。例如,在遗嘱形式上,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虽然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废止了,但它们之前已经调整的法律关系依然有效。对于在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继承等相关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而对于民法典施行后发生的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这体现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能够保障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