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幼儿园小朋友被同学推倒受伤该由谁来赔偿?

孩子在幼儿园被同学推倒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个赔偿责任该怎么划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到底是同学的家长负责,还是幼儿园也有责任,具体怎么界定赔偿责任,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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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幼儿园小朋友被同学推倒受伤的情况中,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般如下:首先,幼儿园小朋友大多不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推人小朋友的监护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比如没有对小朋友进行安全教育,在事发时老师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等,幼儿园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具体判断:如果幼儿园看管不利,因疏忽导致事故发生,可能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那么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这类人由于心智发育尚不完善,不能辨认或者充分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 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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